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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协定通过优化海关程序与规则,推动区域贸易便利化,核心实务变革包括:
1. 关税减让与累积规则
成员国间90%以上货物分阶段降至零关税,企业需精准查询产品税则号对应的降税清单及过渡期。原产地规则采用“区域累积”机制,允许15国原材料叠加计算增值比例(区域价值成分≥40%即可享优惠),企业可灵活调整供应链以合规获取关税减免。
2. 通关便利化措施
简化申报流程,推行预裁定制度,企业可提前申请商品税则分类、原产地等事项的书面裁定,降低通关不确定性;承诺货物抵达后48小时内放行,生鲜等商品6小时内放行,提升物流效率。
3. 原产地管理电子化
允许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(替代传统签证),降低合规成本;推动原产地证书电子化传输,减少纸质文件流转延误。
4. 合规风险防控
海关加强单证审核与事后稽查,企业需完善原产地证据链(如原材料采购、生产记录等),避免因不合规被追缴税款或处罚。
RCEP通过标准化规则降低跨境贸易壁垒,企业需结合自身业务优化供应链布局,主动适配海关新规,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。
